2024年柬埔寨ACAR的报送规定
2023年12月27日,ACAR发布了关于提交2023财政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义务的第038/23号AAR通知(第038号通知)
2021
29
09月
柬埔寨2021年的不动产税和未使用土地税截止日期2021年9月30日
2021-09-29

本服务号坚持原创,作者张小明,卓智(柬埔寨)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三年跨国企业管理经验、六年上市审计经验、五年创业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客服微信:exe5555,0974589151

我们在以前文章中曾系统的介绍过不动产税(“TOIP”)和未使用土地税,详见你在柬埔寨的房地产,可能已经违法!2021年上述两税的缴纳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对未使用土地税补充介绍如下:

1995年的《金融法》规定了未使用土地税,“在未使用土地评估委员会确定的一些城市或地区,对没有任何建筑物的空地或只有废弃建筑物的土地征收。”业主应每年按照土地估价委员会确定的市场价值,按每平方米土地价格的2%缴纳未使用土地税,具体取决于区域。

在税务部门缴纳未使用土地税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未使用土地税表(由GDT发布)——概述了未使用土地的信息、土地所有权详情等;2020年未使用土地税收据副本;地籍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所有权证书或所有权证书副本;公司董事或董事长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021年TOIP和未使用土地税可在任何税务分支机构或以下银行的任何分支机构提交:Canadia、ACLEDA、Vattanac、柬埔寨公共银行或ABA银行。已登记缴纳TOIP和未使用土地税的人员在缴纳本年度税款时,需要出示2020年纳税收据或财产税登记身份证。

纳税义务人也可以在GDT的官方的网站 www.tax.gov.kh ,通过使用在线支付应纳税款,支持的在线支付银行包括 Canadia、ACLEDA、Vattanac、柬埔寨公共银行或ABA银行。

另外如果缴纳了不动产税则不需要缴纳未使用土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