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获取专业、及时的柬埔寨财税法资讯,作者张小明,卓智(柬埔寨)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三年跨国企业管理经验、六年上市审计经验、五年创业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微信:exe5555,0717264227
在柬埔寨有两种审计,一种是税务局的每年审计,另一种是法律要求企业进行的外部审计,本文讲的是后者。那你的企业法律要求必须进行外部审计吗?
审计标准 | |
年营业额 | 100万美金以上 |
资产总额 | 75万美金以上 |
员工人数 | 年平均100人以上 |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企业,也可以自愿提交财务报告进行独立审计。
非营利组织满足下列条件的,必须提交各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以便进行独立审计:年度支出总额超过50万美元;20名或以上工作人员(指当年工作人员的平均人数)。不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以自愿提交财务报告进行独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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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有义务进行独立审计的企业,即使该企业不再符合标准,也必须至少连续3个会计年度进行审计,如果一个有义务进行独立审计的企业,在其上一个会计期间结束后连续12个月内停止商业活动或经营活动,则该企业可向国家会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不进行财务报告的审计。独立审计报告的出具应当在会计期间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无法完成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请求国家会计委员会延期,并提供适当的解释。
企业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在其会计期结束之日起至少六个月十五天内将该审计报告提交给国家审计委员会总秘书处。
审计机构为企业或者非营利组织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连续超过五年以上。
企业不遵守MO 563规定的义务进行审计的,将受到国家会计委员会的罚款,如2020年6月1日第79号SDMO二级法令所述,或违反会计和审计法的罚款。
卓智(柬埔寨)会计师事务所团队一如既往地随时准备回答您对本税务问题和其他税务问题的任何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