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获取专业、及时的柬埔寨财税法资讯,作者张小明,卓智(柬埔寨)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三年跨国企业管理经验、六年上市审计经验、五年创业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微信:exe5555,0974589151
新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在电子通信发送之日视为已提供通知。这对于要求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由税务机关通知触发)提交答复的税务审计等事件尤为重要。 同时纳税人应确保及时告知税务机关最新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
新税法还赋予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为税务官员制定激励计划,全部或部分免除纳税人重新评估的罚款和利息,并将税收留置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权利。此外,新税法要求银行等第三方在 30 天的固定时限内回应税务机关索取纳税人信息的要求,否则将面临处罚。
罚款增加
如下表所示,根据新税法,罚款和监禁刑期水平显着增加。注意到惩罚是每次犯规,多次犯规导致潜在的高额罚款:
罚款项目 | 罚款金额 |
1.未根据本法和其他现行法律文书在税务机关登记。 | 5000000柬币 (约1250美金) |
2.未及时变更税务信息。 | |
3.未及时申报纳税。 | |
4.未能使用税务局认定的记录系统。 | 10000000柬币 (约2500美金) |
5.未开具发票。 | |
6.未按要求提供信息或提交报告。 | |
7.不允许税务机关检查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 | |
8.未能保存会计记录和相关文件。 | |
9.企图妨碍税收评估和征收。 | 判处1月至1年监禁,以及 50000000柬币(约12500美金) 到 100000000柬币(约25000美元) |
10.制作或提供虚假记录、文件、报告或信息。 | |
11.隐瞒或故意销毁会计记录、记录、文件、报告或任何信息。 | |
12.开具假发票。 | |
13.不允许税务机关进入其营业场所评估征税。 |
新税法还引入了四 项新罪行,概述如下:
(一)无证执业的税务代理人;
(二)不缴纳所征收的税款;
(三)擅自征收税款的;
(四) 法人的刑事责任。
被判犯有上述任何罪行的人不仅会被处以罚款(最高 25,000 美元),还可能被判入狱(最高 3 年)。